2021年1月11日 星期一

光明之子

 上星期在講道和團契中不斷提到約翰一書的經文:

1:5    神 就 是 光 、 在 他 毫 無 黑 暗 . 這 是 我 們 從 主 所 聽 見 、 又 報 給 你 們 的 信 息 。

1:6  我 們 若 說 是 與   神 相 交 、 卻 仍 在 黑 暗 裡 行 、 就 是 說 謊 話 、 不 行 真 理 了 .

1:7  我 們 若 在 光 明 中 行 、 如 同   神 在 光 明 中 、 就 彼 此 相 交 、 他 兒 子 耶 穌 的 血 也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罪 。

1:8  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、 便 是 自 欺 、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。

1:9  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 、   神 是 信 實 的 、 是 公 義 的 、 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、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。

1:10  我 們 若 說 自 己 沒 有 犯 過 罪 、 便 是 以   神 為 說 謊 的 . 他 的 道 也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。

在團契和主日學的分享中都提到我們要行在光明中, 不要行在黑暗裡, 我們要警醒, 留意自己有沒有犯罪, 這些都是教會一直以來的教導. 

最近因為參加了H2H課程, 開始學習怎樣改變我們舊有的想法, 很多時我們身為信徒會自然地認為我們要為神工作, 不要行差踏錯, 但是原來神的原意不是這樣, 祂要我們享受祂給我們的一切, 祂愛我們到一個地步, 不想我們陷入罪中, 故定意祂的獨生兒子為我們捨身, 為的是使我們能再次與祂連繫, 不在罪中永遠滅亡. 耶穌的救贖是與我們一起同悲同痛同死同釘, 以至於同活. 我們一切舊有的思想都應該捨棄, 以新的視角去看待我們的身分, 我們是天父的子女, 天父看我們跟祂看待耶穌並沒有分別. 我們的視角不要被原生家庭和文化包袱扭曲。

如以這樣嶄新的視角去看這段經文, 最重要的經節是在第9節, 神"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." 若我們不相信神必赦免, 我們有的只是罪疚感, 或者甚至會不斷逃避, 不想面對神. 或者有人會問, "我們這樣是可以不斷犯罪嗎?" 如果我們真的是神的兒女, 就已經與基督同死同活, 基督的光已是我們生命的一部分, 既然光在我們心裡, 我們又怎會仍在黑暗呢? 信心是最大的關鍵, 你相信耶穌已經與你同活嗎? 你相信祂已在你的身體裡嗎? 你相信天父已經赦免你嗎?

如果"不在黑暗裡行"只是一條誡命, 我們只會不斷在行為上強迫自己去做正確的事, 但這是否真正的改變? 我們需要完全轉變自己對自己的看法, 我們已經是光明之子, 我們行在光明中並不是責任, 是必然. 所以當我們在罪中, 提醒自己的不是: "我要認罪, 因為神說我不應行在黑暗中, 神會懲罰我的." 反而應提醒自己: "神看我等同耶穌, 耶穌已活在我心裡, 祂的光與我同在, 我必不會活在黑暗中, 因為我是新造的人!" 天父跟我說: "女兒, 我愛你, 犯錯不要緊因為我已赦免你的罪, 藉著與耶穌的同死同釘同活, 你已經勝過世界, 罪不能再在你身上作王, 你相信嗎?" 我信, 你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