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在香港這類人不少,而且大多數也不自知。香港競爭環境激烈,生存空間狹小,從小就學會爭取,力爭上游是理所當然,努力不但只在用功讀書,還要努力爭取表現,努力贏得老師青睞,努力獲取同學信任。用的方法還是其次,只要不被發現就是智者,這種態度很普遍,本來還有少少良知的,日積月累也不覺一回事。就好像看交通燈過馬路,小時候老師爸媽緊張的跟你說一定要綠燈才可過馬路,小時還乖乖遵守,慢慢長大,發覺身邊沒有幾個遵守規則,也慢慢發現有其他更重要的價值觀,例如時間就是金錢、沒人看到便可為、做人要靈活等等,漸漸第一次紅燈過馬路還會顧左右而言他,到第二次、第三次,便開始覺得不是一回事,甚至成為習慣。在香港生活了十年,最大的感慨是看到人為了自身利益而所為的,而且很普遍,很多人也覺得只說一些謊話又算不得什麼,或只隱瞞一些事情又如何,人各有志,不同路不相為謀,又何必執著。真的,十年真的可以讓人接受現實,當你明白他們要面對的是什麼環境什麼人事什麼文化,你也能理解他們所做的又如何?我只有慶幸我還有本錢說信念、談理想、講單純、活簡單。
聖經也一早說過,人心敗壞,人的價值觀也因人的罪性而扭曲。
「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,上帝就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,做那些不該做的事, 裝滿了各樣不義 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,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紛爭、詭詐、毒恨,又是毀謗的、 說人壞話的、怨恨上帝的 、侮辱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製造是非的、忤逆父母的、 頑梗不化的、言而無信的、無情無義的、不憐憫人的。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做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做,還贊同別人去做。」
羅馬書 1:28-32 RCUV
Dr. Eckman曾經在一個講座提到人對好壞並沒有一致的準則,我們可能認為人的良心就是最基本量度好壞的尺,但良心也會因時間、環境、經歷而改變,一個一出生不吃肉的人被掉在野人村裡成長,也只能為生存被迫吃肉,最後變成生命一部分,忘記了當初不吃肉的原因。我們的準則往往受我們的文化、個人家庭背景、成長經歷,甚至個人的性格而有所改變,單看我們社會的準則也不斷改變,從前同性戀是罪,今天同性戀是自然而生,甚至被歌頌。如果只憑人去判斷一件事情的好壞,社會只會因人性扭曲越變崩壞,所以對香港人而言,為利益而隱瞞或說不害人的謊言已變得理所當然,見慣不怪。
這樣下去是否很悲觀呢?究竟什麼的準則才是正確呢?Dr. Eckman提出了一個答案,當阿當夏娃吃掉禁果的一刻開始,人的視角已經完全改變,將上帝的視角100%扭曲了,本來赤身露體沒有羞恥變得很羞恥,本來完全信任上帝變成懷疑上帝,本來與伴侶互相坦誠變為彼此猜忌。如果我們沒有上帝的視角,我們只得隨從自己的私慾,將原來上帝的價值觀改頭換面,變成自己喜歡的價值觀,沒有了終極的界線、正確的尺度。唯有藉著主耶穌基督,重建與上帝最初創造我們時的關係,我們才能重拾上帝的視野,用正確的價值觀去做人做事,活出真正的美善人生,更不怕與世界不斷扭曲的價值觀相違背,因為神是從一而終,永不改變,與信主的人永遠站在同一陣線,直到世界的末了!
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然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,叫人無可推諉。 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把他當作上帝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昏暗了。 他們自以為聰明,反成了愚昧。」
羅馬書 1:20-22 RCUV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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